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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签约入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7-11-30 阅读(3694)

    广东省日前出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机构内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


  《标准》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接诊患者应全部为签约患者,且有条件的地方均应逐步采取预约方式进行有序就诊。要充分保证每位签约患者的就诊时间,体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全人照顾、全程关怀的全科服务理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的基本阵地,为签约居民提供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与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宣传、签约、预约、全科诊疗、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效率和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标准》明确,依据街道(镇)服务人口以及管辖的居委、行政村的数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内设若干“家庭医生工作室”(至少2个~3个),提供“一医一签约对象一诊室”个性化隐私保护的全科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位置应相对独立,方便签约居民就诊。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的中医诊室要加挂家庭医生工作室牌,作为中医类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阵地。



来源: 村医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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