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不能根治,需要进行长期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一般采取药物治疗,还需要环境控制和哮喘的管理。患者可以使用日记卡等形式对每天的哮喘症状进行观察记录,有明确诱因者记录每次症状诱因,用药情况及治疗效果。
哮喘治疗目标是为了完全控制症状,同时预防疾病发作或病情加剧,使肺功能接近个体最佳值,让患者活动能力正常并且提高自我认识和处理急性加重的能力,减少急诊或住院几率,治疗过程中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防止不可逆性气道阻塞,预防哮喘引起死亡。

(一)、一般治疗
对因治疗:如呼吸道感染,则需抗生素治疗。
对症处理:如发生喘息,则需解痉平喘治疗;若呼吸困难,需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甚至给予机械通气治疗。
(二)、药物治疗
哮喘的药物治疗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
控制性药物
需要长期使用的每天用药,主要通过抗炎作用使哮喘维持临床控制。长期抗炎治疗是基础的治疗,首先吸入激素。常用吸入药物有倍氯米松、布地奈德、氟替卡松、莫米松等,后二者生物活性更强,作用更持久。通常需规律吸入一周以上方能生效。
缓解性药物
又称急救药物,这些药物通过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从而缓解哮喘症状,应急缓解症状的首选药物是吸入β2激动剂,其他还摆阔全身用激素、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等。β2激动剂主要通过激动呼吸道的β2受体,激活腺苷酸环化酶,使细胞内的环磷酸腺苷含量增加,游离Ca+减少,从而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是控制哮喘急性发作的首选药物。
1.糖皮质激素
给药途径 | 特点 | 不良反应 |
吸入给药 | 哮喘长期治疗的首选药物 | 口咽部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 |
口服给药 | 用于吸入激素无效或需要加强治疗的患者 | 可引起骨质疏松症、高血压、糖尿 |
静脉给药 | 严重急性哮喘发作时静脉应用 | / |
2.β2受体激动剂
给药途径 | 特点 | 不良反应 |
吸入给药 | 是缓解轻至中度急性哮喘症状的首选药物,也可用于运动型哮喘 | 不宜长期、单一、过量应用,否则可能引起骨骼肌震颤、低血钾、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
口服给药 | 适用于夜间哮喘患者的预防和治疗 | 心悸、骨骼肌震颤等不良反应比吸入给药明显 |
贴剂给药 | 作用效果可维持24小时 | 可减轻全身不良反应 |

3. 茶碱
具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作用,并具有强心利尿、扩张冠状动脉、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作用。一般口服或静脉给药。
4.抗胆碱药物
如异丙托溴铵、噻托溴铵等,可阻断节后迷走神经传出支,通过降低迷走神经张力而舒张支气管。妊娠早期妇女、患有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的患者应慎用。
5.抗lgE治疗
可应用于血清lgE水平增高的哮喘患者,目前主要应用于经过吸入糖皮质激素和β2受体激动剂联合治疗后,症状仍未控制的严重过敏性哮喘患者。
6.其他治疗哮喘药物
抗组胺药物如酮替芬、氯雷他定、阿司咪唑、特非那定等具有抗变态反应作用。在哮喘治疗中作用较弱,可用于伴有变应性鼻炎哮喘患者的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嗜睡。
阿司咪唑和特非那定可引起严重的心血管不良反应,应谨慎使用。
其他口服抗变态反应药物如曲尼司特、瑞吡司特等可应用于轻至中度哮喘的治疗,其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
患者一旦被确诊为哮喘,就应长期规范化治疗,学会正确使用吸入装置。通常哮喘起始治疗后每2-4周需复诊,以后每1-3个月随访—次,如发生急性发作则1周内需要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