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
国家、省疫情防控综合督查组相继对各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实地督查。
此次督查工作非常细致,
不仅是查有没有做,
而且要查有没有做好,
有没有做规范。
从前期督查反馈的问题来看,
许多都是我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防控工作
容易疏忽的问题。
督查主要存在的15个常见问题
一是在基层病历中对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外出史、接种史等记录不具体。
二是基层门诊、病房、输液大厅、预防接种大厅等空间,用于空气消毒的消毒机维护保养记录不全。这里也包括村卫生室、诊所的消毒记录。
三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侵袭性操作等高危科室、疫苗接种人员佩戴口罩防护级别不够,不及时更换手套。
四是预检分诊、摄片室、新冠疫苗接种室等科室空气、高频接触物表无消毒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规范。
五是预检分诊、预防接种门诊等处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不全、不准确,如对就诊患者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及时记录在预检分诊操作表上;没有及时张贴、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相关人员不知道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风险地区涉及哪些省份;手持测温枪故障,测温流于形式,往往是“虚晃一枪”、“空晃一枪”。
六是医疗废物垃圾桶、生活垃圾桶不能专用,乱丢现象时有发生。
七是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不完整,修订不及时;应急演练预案可操作性差,场景不合理、处置不科学等。
八是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领、销、存一本帐不完整。
九是基层医务人员未及时接种加强针。
十是基层医护人员手卫生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执行“七步洗手法”。
十一是机构内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损坏,未提供洗手液。
十二是机构内临时隔离点设置不规范,未配备或配备不全防护用品及消毒物资等。
十三是基层医务人员不能定期全员培训,培训不到位;防护用品穿脱、消毒液配比、核酸采集等不符合要求。
十四是基层医务人员,以及门卫保安、食堂及清洁后勤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记录不全,无“十大症状”记录。
十五是药房药架上仍有退热、止咳、止泻等涉疫药品,该类药品没有及时封存。
院感防控干货,收藏
这些院感防控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接诊前准备
1.要常通风。室内房间每日开窗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30分钟。
提醒
基层医疗机构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1、规范预检分诊。所有进入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均应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场所码必扫”;分诊台(点)应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产品等,做好病人实名制登记(登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皮疹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的患者要高度重视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和按规定逐级报告。 3、所有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得接诊发热患者”的标识,对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一律不得擅自处置,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 4、加强院感防控工作,配齐必备、足量的防护物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5、加强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保洁人员)健康检测,对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核酸动态监测,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等符合国家规定。 6、严格依法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开展虚假医疗宣传。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应急处置能力。 7、做好医疗机构和诊室环境通风与消毒管理,贯彻落实《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建立并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正确使用消毒产品。 8、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 2 天。建立并完善交接登记,并将登记保存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