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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诊所可以开药店了,“诊所+药店”会火么?

2018-11-12 阅读(9973)

诊所与药店始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近来,在处方外流、慢病管理等政策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药店变身“药诊店”,从而拥有了轻医疗的属性。而与此同时,诊所从业者也试图通过增加“药品”元素以形成“医+药”的竞争格局。


但按照既往规定,如果想在诊所内开一家药店,是不现实的,想同时拥有诊所和药店,就必须重新选址,走一套申办药店的流程,并且需要另外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资质,过程中涉及繁冗的流程和沉重的成本,故在鱼和熊掌之间,多数诊所人选择“丢车保帅”。


诊所可以“开药店了”


近日,好消息陆续传来,贵州省和辽宁省卫计委相继发布《关于推进卫生计生“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加快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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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发布的文件中,均明确了一点: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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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开展药品经营,只需在物理空间上进行区隔,这就大大减少了另开药店的经营成本,对盈利模式单一的诊所来讲,又多了一个增加引流的项目,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药诊店”给诊所带来的生存压力,无异于“雪中送炭”。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中提及——“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也说明辽宁、贵州并不是个例,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全国各地在落实“证照分离”的改革实践中都会提及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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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店”会火吗?


有观点认为,无论是从内部的医师资源,还是从外部的政策趋势,药店+诊所模式阻碍重重,诊所+药店模式触机便发。那么,新政到底能否成为“诊所+药店”的火种,从而使其呈现燎原之势呢?


笔者以为,从中短期来看,这种预测演化为事实的几率较低:


首先,从诊所与药店的定位来看,二者存在错位竞争的特征。药店更多具有自我药疗的属性,诊疗往往作为增值服务被导入,在药与诊的权重中具有明显的主次之分;而诊所更多承载诊疗职能,其通过医生的干预可以实现药品销售的目的,但从药店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竞争格局来看,难以仅仅通过“单点突破”对药店形成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现实中的药店并不缺少医师资源,互联网医疗的兴起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药店更以通过更低成本实现向“药诊店”的转型,而相比之下,诊所向药诊店的升级则需要更高的成本,短期内不可能实现大规模复制。


第三,药店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具有诊所无可比拟的供应链优势,这也使得药店在市场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相反,诊所长期处于“有医无药”的状态,弥补供应链的短板需要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而就目前分级诊疗的定位来看,诊所与药店间存在部分定位重合,诊所与药店将进行与时间的赛跑,孰胜孰负目前尚无法定论。


第四,从政策导向来看,国家为推动医药分业的进程,相继出台药品零差率、医院药占比、医保支付价等相关政策。沿续政策的主旨,相关政策极有可能延伸至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无疑会进一步抑制营利性诊所在药品方面的作为,当然更重要的是,会影响整个医药供应体系对于诊所的取舍。


但是,毫无疑问,“诊所+药店”的新模式,对单一式诊所而言,是一种福音。不仅拓展了普通诊所的盈利模式,也成他们招揽客源的新手段。


新的营销模式已出现,

诊所人可以考虑一下了!



来源: 创领基层医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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